弗莱特脊柱运动定律
介绍[编辑|编辑源]
Fryette定律是以Harrison Fryette,D.O.的名字命名的一组与骨骼解剖学有关的三个定律。这些定律被定义为一组指导原则,用于骨科医学从业者区分轴向骨骼的功能障碍。前两个定律仅适用于腰椎和胸椎区域,但第三个定律适用于腰椎和胸椎区域d适用于整个脊柱[1]
历史[编辑|编辑源]
前两部法律由Fryette博士于1918年制定,第三部法律由C.R.Nelson,D.O.于1948年制定。[2]
三定律[编辑|编辑源]
1.第一定律/中性力学[编辑|编辑源]
- 当脊柱处于中立状态时,一侧的侧弯将伴随着另一侧的水平旋转。
- 这一规律在I型躯体功能障碍中观察到,在I型躯体功能障碍中,不止一个椎体失准,不能通过椎体的屈曲或伸展恢复到中立状态。
- 受累的椎骨群显示了侧弯和旋转之间的耦合关系。
- 当脊柱处于中性状态时,侧弯力作用于一组典型的椎体,整个椎体将向相反的一侧旋转:产生凸的一侧。[3]
- 极端I型功能障碍与脊柱侧凸相似。
2.第二定律/非中性力学[4][编辑|编辑源]
- 当脊柱处于弯曲或伸展位置(非中性)时,向一侧的侧弯将伴随向同一侧的旋转。
- 腰椎向前弯曲时会出现非中性力学现象。
- 在向后弯曲时,腰椎表现为中性耦合。
- 在胸椎中,有中性和非中性耦合的能力。
- 耦合类型取决于胸廓曲线的位置、顶点上方或下方以及是否首先引入侧弯或旋转。
- 一般来说,如果先引入侧弯,就会出现对侧的旋转。如果首先引入旋转,侧弯对到同侧
- 这一规律在II型躯体功能障碍中观察到,在II型躯体功能障碍中,只有一个椎骨错位,在屈曲或伸展时变得更糟。
- 当出现这种功能障碍时,将在同一方向上进行旋转和侧弯。
3.第三定律[编辑|编辑源]
当在一个平面中引入运动时,它将修改(减少)其他两个平面中的运动。第三个原理总结了其他两个定律,指出一个平面中的功能障碍将对所有其他运动平面产生负面影响。[4]
参考文献[编辑|编辑源]
- ↑“Fryette定律-医学词典中Fryette定律的定义-由免费在线医学词典、同义词库和百科全书提供”。Medical-dictionary.thefreedictionary.com。检索日期:2012-08-24。
- ↑萨瓦雷斯,。;科帕比安科,约翰·D。;考克斯,詹姆斯J.(2009)。OMT审查。第3-5页。ISBN 978-0967009018。
- ↑Nelson,K和Glonek,T.《骨科家庭医学中的躯体功能障碍》。费城:Lippincott Williams和Wilkins,第455页
- ↑4.04.1菲利普·E·格林曼;手医学原理;李平考特·威廉姆斯和威尔金斯;第三次电子数据网;页码:53-65